期刊內容 | 第 51 期 December 2012
作者:謝雨生(Yeu-Sheng Hsieh)、周孟嫻(Meng-sian Jhou)、紀玉臨(Yu-lin Chi)、張明宜(Ming-yi Chang) | 首次發表於 2021-10-24
DOI:10.6786/TJS.201212.0001
摘要 Abstract
本研究目的是探討1980年至2006年期間,臺灣有子女家庭所得不平等現象之變遷,並解析此變遷與不同特性之家庭結構組成變遷的結構組成效果與勞動市場變遷下的收入效果之關聯性。本研究使用行政院主計處1980年至2006年每年蒐集的「家庭收支調查」資料,並以「有子女的家庭」為分析對象。運用Western和Bloome所提出的變異數方程迴歸,針對有子女家庭的收入平均數與變異數同時進行分析,並以家庭類型、主要收入者的教育、年齡及家庭所在地區之都市化作為次群體之分組。不僅分析群組間的所得差異,也探討群組內的所得異質性。同時,分別探討群組間與群組內的收入效果和結構組成效果,及探究各分組變項的淨效果。分析結果顯示:1980至2006年之間,臺灣有子女家庭所得不平等程度擴大了三分之一。2000年之前臺灣有子女家庭所得不平等擴大的主要原因是不同特性的家庭群組間變異數的擴大,2000年之後則是群組間變異數與群組內變異數同時擴大所致。雙薪家庭增加、教育擴張與都市化等趨勢下的結構組成效果,對臺灣有子女家庭所得的不平等情形,有抑制作用;至於離婚率上升所造成的結構組成效果及單親家庭所得日漸弱勢、高教育家庭收入增加、以及單親、高教育、中高齡組家庭所得日益異質化(或離散化)等趨勢,則對有子女家庭所得的不平等情形,有擴大作用。

關鍵詞:所得不平等、收入效果、結構組成效果、變異數方程迴歸
作者:林祐聖(Yu-sheng LIN) | 首次發表於 2021-10-24
DOI:10.6786/TJS.201212.0063
摘要 Abstract
審議民主的倡議者指出,審議風格的討論方式有助於決定品質的提升以及公民品德的養成。對於如何驅動行動者以審議風格進行討論的問題,倡議者經常強調公民參與條件的重要性,指出理想的客觀討論條件能夠鼓勵行動者以平等與相互尊重的原則進行討論。本文指出,這樣的分析取徑過於強調公共審議場域「應然」的影響力,而無法說明「實然」公共審議過程中的變異,在實際的審議中,討論經常是擺盪在審議與敵對風格之間。相較於將討論的進行視為客觀條件的反射,本文指出,討論風格的建立、維持與改變是由行動者的互動所建構。從關係式的分析取徑,本文將公眾(public)界定為一個多重社會關係交會,並且充滿表演性質的空間,在此空間中透過符號互動,行動者在這些社會關係中,彰顯與壓制某些關係,啟動一個讓他們能共時共同互動的基礎。本文以2004年的代理孕母公民共識會議為例,說明行動者之間的社會關係,提示了他們應如何進行討論,進而影響討論的模樣:當討論者界定彼此為朋友時,平等、相互尊重、論理與追求共善等原則便被突顯,成為當下討論的規範,使得行動者以審議風格參與討論;若行動者將討論定義為競爭對手間的討論,保障自身的利益變成是討論最重要的目的,在此情況下,行動者以敵對風格進行討論。本文也指出討論風格的建構是一個動態過程,參與者之間的互動不僅會定義,也會重新定義行動者之間的關係,因而造成討論風格的轉換。運用社會技能的概念,本文說明行動者如何建立、改變與維持彼此的關係與討論的情境定義,進而建構我們所觀察到的討論模樣。本文也指出五種社會技能(積極性、言說技巧、文化共鳴、議題設定、與時機的掌握),影響行動者是否能定義與重新定義討論風格。

關鍵詞:社會關係、社會技能、討論風格、公民會議
作者:黃敏原(Min-yuan HUANG) | 首次發表於 2021-10-24
DOI:10.6786/TJS.201212.0115
摘要 Abstract
韋伯在《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探討馬丁路德於宗教改革時期因個人風格的聖經原文翻譯所帶出來的社會效應。他指出路德由於將「Beruf」的原意翻轉而使得「基督新教─德文地區」的信徒與宗教思維有了新的變化,自此也影響到周遭鄰近語區與其他宗派的神學認識。本文即從韋伯對於路德關於「Beruf」觀念的轉移之描述出發,試圖指出在他特有的分析方法與論述邏輯的特徵。從選定路德這個角色到描述其對聖經的翻譯、再到論述引進神學思想所造成的社會效應,本文欲指出一種理念型的研究方式,其使得韋伯在本研究的主論述得以可能。但,這種詞源式的神學思想考古是否能充分證成他在本書中的主軸論旨?面對社會心態史方面的質疑,是否能過關?

關鍵詞:俗世工作聖職化、理念型、Beruf、天主-基督信仰區、詞源學式考古
作者:洪儀真( Yi-chen HONG) | 首次發表於 2020-08-13
DOI:https://dx.doi.org/10.6786/TJS.201212.0159
摘要 Abstract
法國的藝術社會學發展,在其豐富的人文智識沃土上得到了豐富的養分。當代法國藝術社會學家N. Heinich曾經指出,智識界兩個研究觀點上的突破,可說是藝術社會學啟程的關鍵時刻:不再將藝術視為純美學的範疇,以及認為藝術的價值並非是絕對的。本文以世代分野的觀念,闡述現代法國藝術社會學的發展,從19世紀早期將藝術與社會分離開來的認識論,逐步演進成將藝術視為社會系統的一部分、關注藝術的社會史脈絡,至20世紀後期「藝術社會」概念的完整發展,藝術界被視為整體的社會進行實證研究。從兩次在法國Marseille(1985)與Grenoble(2005)舉行的國際藝術社會學研討會內涵看來,可發現法國藝術社會學的研究方向,已逐日加強對於文藝作品、當代藝術與藝術行動邏輯的社會學解析,並不斷對舊有理論及方法論典範進行檢討。近年來法國藝術社會學界也與公私部門建立更多的合作模式,執行大型的研究計畫,加上學術組織與研究社群的積極耕耘與運作,以及跨領域研究趨勢的活躍,當代法國藝術社會學的發展能量,仍在不斷累積與發揮當中。

關鍵字:藝術社會學、法國社會學、藝術世界、藝術與社會